老张去年借给朋友10万块钱,当时随手写了张借条,结果忘了填借款日期。现在对方赖账,老张急得直跺脚:这借条还有用吗?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条白纸黑字写着,借款合同要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。但注意了,这里说的"期限"是指还款时间,可不是借款日期。
法院判例告诉我们,没写借款日期的借条照样有效,关键得看其他要素齐不齐全。就像炒菜没放葱花,菜还是能吃的。
诉讼时效起算点模糊 法律规定3年诉讼时效,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算。要是借条上连借款日期都没有,法官就得靠其他证据来推断,这不给自己找麻烦吗?
利息计算成难题 要是约定了利息,没借款日期就像做数学题少了已知条件,这利息从哪天开始算?总不能从盘古开天辟地算起吧。
对方耍赖空间大 碰上老赖可以说"这钱是十年前借的,早过时效了",你得多费多少口舌来证明实际借款时间?
微信/短信确认: 发条消息:"老王,去年3月15号借你那10万块钱..."对方只要回个"嗯"或者表情包,这日期就坐实了。电子数据现在可是正经证据。
录音取证: 打电话时随口问:"记得咱俩2024年春天那笔借款吗?"注意要自然,别搞得像审犯人。
签补充协议: 重新写个补充条,写清楚"双方确认某年某月某日的借款",双方按手印。别小看这个,比单方面写的说明管用多了。
银行流水佐证: 如果当初是转账,打印流水标注"借款",和没日期的借条放一起,形成证据链。现金借款的,想想当时有没有取款记录。
最后说句掏心窝的,借钱这事吧,再好的交情也得按规矩来。借条写得规范点,既保护自己,也不伤感情。真要走到对簿公堂那步,白纸黑字比什么兄弟情义都靠谱。